关于在籍学生补录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                                   浏览次数: 3087

复旦教通字〔202190

各位同学:

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落实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现就我校在籍本科生、预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在籍普通本科生(含港澳台侨生)、预科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父母或监护人1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父母或监护人2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1.学生基于自愿原则进行填报,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其中一方信息。

2.父母或监护人证件类型可选:A、居民身份证;B、香港特区身份证;C、澳门特区身份证;D、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E、护照;F、其他。

3.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号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的安排,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今后将作为教务处的常规工作长期开展。补录数据采集工作于每年1220日截止,每年1231日前教务处将汇总相关数据上传至学信网。请各院系及时通知、指导学生完成。

四、操作说明

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家长/监护人信息维护”,进入功能。

    页面截图如下:

提示:每年1220日上午8点之前同学可以补充或修改填报数据。在此之后,学生在当年无法再修改相关信息。学生如有补充或修改信息需求的,可在次年的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开展时补充或修改填报数据。

特此通知。

(本件主动公开)

  

  教 务 处

20211123

  

联系电话:65642311E-mailjxglb@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