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教通字〔2015〕55号
11级毕业班学生将于近期毕业,其中有部分学生修读了“第二专业”与“第二学士学位”,根据“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计划,学校将为修满学分的学生颁发“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请11级参加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同学以及毕业后仍在修读的同学,如已修满学分,在6月20日之前交一张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已拍的毕业证照)用于制作 “第二专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背面注明姓名、学号及修读专业)。
照片请交于开设“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院系的教务员,并留下联系方式。
如预修课程还未申请转换“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学分的同学,请在URP“成绩转换”栏目中申请转换学分,或填写附件中的表格,由院系签字后交至综合楼217房间。
如有已修满30学分以上,但未修满全部学分的同学,可办理辅修证书,请在6月26日前填写好附件中的申请表及一张2寸照片,交至综合楼217房间。
附件:1. 主修课程转换第二专业成绩转换表格.xls
2. 学生辅修申请表.doc
教 务 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