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提交照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4                                   浏览次数: 4071

复旦教通字201768

各位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位的毕业班同学:

根据“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计划,对于本学期将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取得合格成绩的同学,学校将颁授相应的“第二专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各位修读“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班同学以及尚在补修剩余课程的往届毕业同学,如本学期已修满所有第二专业、第二学位课程学分,请于201769日之前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建议选用已拍好的毕业证照片)一张送交开设“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院系的教务员老师,照片背面须注明本人姓名、学号及修读的第二专业、第二学位名称,以便于学校及时预制好相应的“第二专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上述同学如还有预修课程尚未申请转换“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学分的,请于69日前到教务处学务管理办公室(注册考务中心,计算中心一楼西门B102办理转换学分事宜。

咨询电话:65642087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7.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