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请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1                                   浏览次数: 17836

2019年6月更新:

2019年暑期(7.1-8.30)项目受理程序调整为:学生完成CSC网申并准备书面材料后,将(1)申请表扫描后的PDF文件、(2)复旦大学推荐意见表扫描后的PDF文件以及(3)复旦大学推荐意见表word文件发送至getianru@fudan.edu.cn,教务处会在收到后7日内电话联系申请人商定现场审核时间,申请人在该时间本人持全套书面材料到教务处值班室现场提交申请。


复旦教通字〔20198

各位同学:

为扩大我国在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队伍,按照教育部促进普通高校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的工作部署,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继续开展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资助本科生通过高校合作渠道学生自行联络渠道前往国际组织(含总部及地区办事处,不含中国办事处,下同)实习。


已获得主要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函/通知(尚未开始实习)且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经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拔录取后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往国际组织实习,相关旅费、生活费用由国家按规定提供资助。


具体申请条件、选派流程详见《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详见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353,以下简称《选派办法》)

 

我校本科生满足《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请本项目:

1.申请人仔细阅读《选派办法》《应提交材料(自行联系渠道)》(详见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353)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并按“访学类”身份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注册;

2.申请人准备申请的相关书面材料:国际组织录用函或实习合同、外语水平证明、成绩单(中文)、学籍证明(中文)、居民身份证、个人陈述(英文)。所有材料准备原件、复印件一份以及原件的扫描件;

3.申请人提请所在院系出具《复旦大学推荐意见表》(附件),由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定向生还需要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意见);

4.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完成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网申,并由本人持打印的留学基金委网站生成的申请表(应张贴照片,最后一页推荐意见表不需要填写)、网申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院系签字盖章的《复旦大学推荐意见表》到教务处(光华西辅楼703室)现场提交申请(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在校的,可提前电话联系教务处(021-65642805)申请视频受理,是否批准由教务处视客观条件决定)。


教务处会同校内相关部门按照《复旦大学国家公派留学本科生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选派办法》择优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候选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并最终确定录取人员。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实习合同赴国际组织开展实习。



附件:复旦大学推荐意见表.doc


联系人:葛天如,联系电话:021-65642805,电子邮箱:getianru@fudan.edu.cn


教务处

2019221


特别提示:

1.本科在读期间赴国际组织实习并在实习结束后回国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无需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2.本通知所称“主要国际组织”可参考 http://gj.ncss.org.cn/gjzzj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