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教通字〔2019〕49号
各学院(系):
2019年曦源项目的申请立项工作于5月份开展。请各院(系)在总结2018年曦源项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修订后的《曦源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附件1)做好曦源项目的申请工作及后续管理工作,指导学生按照新的实施方案申请项目以及开展研究工作。
从本次立项工作开始,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曦源项目申请人均需完成学校、院(系)及课题组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并通过复旦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由导师确认后才可启动。请院系落实。详见附件2第二条中第(三)点。
按照国家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的使用限制,同时为配合教育部审计,教务处继续按《“曦源项目”项目经费管理细则》(附件1中5号文档)核拨经费。课题经费分两次核拨到院系:立项后核拨70%的课题经费,使用期限到2019年10月30日;中期检查后核拨30%的课题经费(可根据中期报告的进展调整),使用期限到2020年6月30日(延期结题项目除外)。任一阶段未使用完的经费均予以收回,不能结转。
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工作要点请按照《2019年曦源项目申请立项工作要点》(附件2)执行。其中《2019年曦源项目信息表》(附件3)应加盖院系公章后送光华楼西辅楼703室,其余电子版资料应通过邮件发送至fdurop@fudan.edu.cn或zhangliqun@fudan.edu.cn。
附件:1. 曦源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rar
教务处
2019年4月19日
联系人:张力群 联系电话:55664912转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