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教通字〔2020〕84号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近年来积极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日前下发了《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22号)。本批次共有366家企业支持项目13621项。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认可立项的项目。学校将继续借助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及新工科建设。希望各院、系根据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需求,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产学合作需要,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并组织师生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进行注册申报。教务处也将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整体规划,联系重点企业,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各院、系在项目申报、企业联系等方面若有问题,可咨询教务处实验与实践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教务处)游畅,联系电话:55664912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pdf
2.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教务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