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及2015年立项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1                                   浏览次数: 2077

                                复旦教通字〔201741

各院系及公共教学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和2015年立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19号)》(附件1),今年我校共可申报上海市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30门。请各院系动员并推荐课程团队申报。

一、2017年立项申报

()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近年开设的本科课程,且已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市级精品课程、市教委重点课程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我校历年各级精品课程、市教委重点课程名单可参见附件2。立项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课程建设经费由院系本科教学经费统筹安排。

2.申报课程应具备一定的建设基础,且在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具有重要地位。鼓励由高水平教授参与建设、教学内容前沿、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评教好(评教分数高于院系平均分)的课程参与申报。

3.申报课程要注重转变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知识的能力。在教学方法上加强课堂(小组)讨论,教学课时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讨论课。

(二)推荐评审办法

1. 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专家评审时重点考评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与方法、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和教学效果等方面。

2.教学资源包括课程网站,且要求网上资源内容完善;同等条件下,已上网教学视频占课程课时数比例大的优先推荐申报。

(三)时间节点与材料提交

1. 本次申报时间紧急,45日前,请课程团队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式一份提交院系,电子版抄送教务处,文档命名为“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课程名称-负责人”。请院系填写《2017年度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各课程申报材料一起交教务处。

2. 46日左右,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候选课程进行推荐评审,并将推荐结果在学校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3. 414日前,教务处将材料送市教委高教处和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高等教育评估所。

二、2015年立项项目验收

()验收范围

列入2015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的课程以及前期尚未完成验收(申请延期)的课程建设项目。

()验收要求

从课程的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教学效果、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延期验收的课程需提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

()验收时间节点与材料要求

1、请课程团队45日前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附件5),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式一份提交院系,电子版抄送教务处,文档命名为“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验收-课程名称-负责人”。请院系填写《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6),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各课程申报材料一起交教务处。

2. 46日左右,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验收课程进行评审,并将验收结果在学校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

3. 414日,教务处将材料送市教委高教处和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高等教育评估所。

医学类各院系将以上申请材料交给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再交教务处。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许美荣(地址:枫林校区东一号楼102室;电话:54237587Emailyxjxyj@fudan.edu.cn)。

教务处联系人:孙燕华、赵军惠(地址:邯郸校区综合楼北楼211室;电话:65647586Emailjxyj@fudan.edu.cn)。

  

附件:

附件1-2017年市教委本科重点课程立项申报及2015年立项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7〕19号】.pdf

附件2-复旦大学2003-2016年各级精品课程、市教委重点课程结项验收名单.xlsx

附件3-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2017年度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5-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6-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7331

(本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