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教通字〔2016〕53号
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本着合作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精神,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继续施行“跨校辅修专业”制度。修读跨校辅修专业的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数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跨校辅修专业证书。2016年我校学生修读跨校辅修专业的报名工作目前已经开始。
各校辅修专业及招生人数
专业名称 | 开办学校 | 学期数 | 总学分 | 每学分听课费 | 招生计划人数 | 备注 |
珠宝鉴定与营销管理 | 同济大学 | 4 | 29 | 100元 | 200 | 混合式教学 |
会计学 | 上海财经大学 | 4 | 30 | 110元 | 不限 | |
工商管理 | 上海财经大学 | 4 | 29 | 110元 | 200 | |
日语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4 | 32 | 180元 | 150 | 混合式教学 |
法语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4 | 32 | 180元 | 150 | |
德语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4 | 32 | 180元 | 15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上海理工大学 | 4 | 26 | 120元 | 50 | |
法学 | 华东政法大学 | 6 | 60 | 162元 | 130 | 辅修学士学位 |
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简介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www.kxxfx.shec.edu.cn)上查询。
上课时间与地点
自下学期起,每周六在主办院校(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校区、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课,具体时间与教室待定。
报名条件
我校15级各专业、14级五年制以上各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GPA不低于2.0且学有余力的,可优先申请修读其他学校辅修专业。
我校14级四年制各专业、13级五年制以上各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GPA不低于2.0且学有余力的,可在名额有余量的情况下申请修读其他学校辅修专业。
各专业附加招生条件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www.kxxfx.shec.edu.cn)上的相关专业的辅修教学计划中查询。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辅修学士学位的报名方式见附件一。
信息咨询渠道
关于报名程序及录取情况请向所在高校教务处咨询,关于辅修专业的相关情况可向修读学校教务处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可在“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公告栏中查询。学生被外校辅修专业录取后,各项通知由修读学校教务处发布,课程成绩可通过“上海市东北片高校教学信息协作网”查询。
报名方法
为简化流程,本次报名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符合招生条件的15级各专业、14级五年制以上各专业学生可用本人学号邮箱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5日发送邮件至fdkxfx@fudan.edu.cn报名(邮件提前发送无效!邮件标题格式范例:“跨校辅修报名-财大-会计学”,邮件正文须注明以下个人信息:学号、姓名、性别、校内专业、辅修专业、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绩点。对于存疑的申请我们会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其余的申请均默认为报名成功,入学报到等相关事宜请于期末关注教务处网站通知)。各专业招生名额报满为止。
符合招生条件的14级四年制各专业、13级五年制以上各专业学生可于5月16日-5月18日发邮件至上述邮箱报名。咨询电话:65643956。
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跨校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及教学计划.pdf
本件主动公开
复旦大学教务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