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教通字〔2017〕28号
各院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一流本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以及《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以及《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各院系制定2017年转专业(含大类,以下统称转专业)接收计划及转专业考核选拔规则的基础上,现就开展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考核选拔转专业学生的所有工作,均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相关管理人员、教师、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转专业工作中如发生徇私舞弊等情形,一经查实,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转专业报名群体
根据相关规定,在读2015级、2016级本科生均可参加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有下列情形者除外:
1、已有过获准转入某专业记录的学生,以及其他有过转专业情形者;
2、在高考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包括:提前批次录取至护理学(含助产士方向)专业、法医学专业、俄语专业、朝鲜语专业、保密管理专业的学生、武警国防生,以及2016级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学生等;
3、已有转学经历者,包括:复旦大学在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录取的插班生、港澳台侨插班生等。
三、转专业报名原则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目前尚在大类内(包括各试验班大类)的学生如申请转专业,应填报本大类之外的其他专业志愿;填报本大类内专业志愿的,其转专业报名无效。
3、根据招生时国家或学校的文件要求,有下列情形的学生,只能在规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A、通过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中录取的保送生,转专业范围限于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各专业。
B、通过“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录取的学生,转专业范围限于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各专业之内;
C、通过“望道计划”体验营录取的学生(基础医学除外),转专业范围限于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各专业范围内;
D、通过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代码19246)招生录取的本科生(有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者除外),只能申报医学类各相关专业志愿。
上述学生未在规定范围内申报专业志愿的,其转专业报名无效。
4、按学科大类接收学生转专业的,学生转入后,再根据相应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院系大类内的专业分流。
5、学生填报转专业志愿前,应仔细了解咨询相应院系的转专业考核选拔规则、以及对于申请者前期已修课程和成绩等方面的要求,慎重申报专业志愿,避免无效报名。
四、转专业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
1、3月20日—3月24日,学生了解咨询各院系接收转专业计划、考核规则以及相应专业的教学培养情况;其中,3月21日(周二)下午3:30—4:30,教务处在3108教室安排转专业政策咨询活动。
2、3月28日上午9:00—4月5日上午11:00,学生可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转专业”,申请转专业报名(报名前开通)。逾期学校一律不再接受学生在本学期的转专业申请。
特别提示:
医学口各专业本科生,进入转专业功能后,请进入“2017年春季学期转专业(15、16级医学院学生专用窗口)”填写“复旦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其他学生请进入“2017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填写“复旦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
3、4月10日11:00前,教务处经审核后在教务处主页上发布转专业报名名单。
4、4月14日前,各院系按照已公布的转专业考核选拔规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各院系应安排好考核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
各院系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教学院长(系主任)凭本人工号及密码登录教务系统,于4月18日前在教务系统“转专业录取”中完成网上录取。请一定注意结合考核情况及学生已修课程情况仔细选择确认学生的转入年级(院系主任可在申请记录的“转入年级√”中作年级选择)。各院系拟录取转专业学生的总数不得超过已公布的接收转专业计划数;其中,一个院系如有多个专业接受学生转专业申请,如其中某个专业报名人数超过接收转专业计划数,经征求相关学生同意,院系可调剂录取学生至报名人数未满的其他专业,录满为止。
5、4月21日前,教务处根据公布的转专业接收计划对院系提交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名单报请主管校长批准;获得批准后在教务处主页上发布正式的转专业录取名单。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旦被录取并上网公布后,其所有学籍及相关信息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学校不再接受学生退回原专业或原大类的申请。
五、相关工作事宜说明
1、除转入新闻学院的学生外,其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对于按其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不必要修读的课程,可在2017年4月26日9:00时前(期中退课期间)上网退掉相应课程,学校免收退课费。
2、转专业正式录取名单发布后,各院系教务员应及时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转入的准备工作。
3、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到转入专业所对应的院系注册,并按新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到新专业注册时,请将学生证交转入院系教务员,教务员将学生证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处注册考务中心,由注册考务中心在学生证“学校记事”栏内作专业变更记载。
4、各相关院系应指导转入学生制定新的修读计划,及时完成转入学生的学分认定工作,并将相应资料交由教务员归档,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学生转专业前已经修读的学分中,凡符合新专业教学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经转入院系审定后予以确认;不符合新专业教学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及学分,可作为任意选修课程予以记录。
5、各院系须将转专业选拔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如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作为教学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为学制规定的标准修业年限上再加一年。
教务处咨询电话:55664936
转专业工作接受学校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65642601;邮箱:jijian@fudan.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复旦大学2017年转专业(大类)接收计划一览.pdf
附件2:复旦大学2017年本科生转专业(含大类)考核方案.pdf
(本件主动公开)
教务处
201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