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学费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7                                   浏览次数: 3974

复旦教通字[2016]63

各位毕业班同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试行学分制收费的批复》(沪教委财【200553号)规定,2005年以来,我校对普通本科生(含港澳台学生)实施按学分收费的办法,即学生每学年预缴学费,在毕业离校前根据实际修读的学分总量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学费。现将2016毕业班普通本科生(不含留学生,毕业班留学生对学费有疑问的,请咨询外国留学生工作处)有关学费结算办法通知如下:

一、学费计算公式

应退(补)学费的学分数{ ∑学生实际修读的学分【包括转换学分、重修学分、未及格课程学分】本年级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数已经缴费的学分数(含重修学分数、延长修业期期间按学分收费的学分数、个人海外访学转换学分数)。

:上述计算结果为负数的,学校退还相应费用;结果为正数的,5学分以内(含)不用补缴,超出5学分的部分减去学生“已经缴费的学分数”,得数为负数的,学校退还相应学费;得数为正数的,学生须补缴相应学费。

退还(补缴)学费金额应退(补)学费的学分数×学分单价

二、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生(含港澳台学生)的学分单价为130/学分。

三、结算原则

转专业编入下一年级的同学,如已多缴一年学费,则将其多缴的学费与需要补缴的学费对冲,多退少补。

比标准学制提前一年毕业的同学,须先缴满标准学制所要求的学费,然后根据上述计算公式结算学费。

插班生等从外校转学到复旦大学的学生,其在原就读院校获得并转入我校的学分,不收取费用。

学生个人海外访学返校后转入我校的学分,不收取费用。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确认系统学分之前向教务处学务管理办公室发送邮件说明情况(邮箱地址:jxglb@fudan.edu.cn)。

学校将于530日在URP教务系统公布毕业班同学的应退(补)学费的学分数和相应金额。请同学们务必于618日之前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或校园信息门户(http://portal.fudan.edu.cn),进入“学费清算”功能予以确认,如需要补交费用,请直接点击“前往支付”,在收费服务平台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财务处于620日通过金穗卡扣款。金穗卡最后存款日为2016619日(含)根据URP教务系统公布的学费结算方案须补缴学费的同学,请务必于规定日期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个人及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特此通知。

2016-5-26

友情提示:

毕业班学生如对应退(补)学费的学分数有疑问,可到教务处(非医口学生)或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医口学生)查询,具体如下:

Ì已缴费的重修学分数、延长修业期期间按学分收费的学分数,在注册考务中心查询(邯郸校区计算中心底楼西侧,电话:65642087);

Ì实修总学分、应修学分、插班生转入我校学分在教务处学务管理办公室查询(邯郸校区综合楼225室,电话:65642311);医口学生咨询:枫林校区东一号楼101办公室,电话:54237306

Ì“实修总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有修读课程的学分,含本学期在读的学分以及以往学期所有不及格课程的学分;

Ì“应修学分”是指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毕业应修学分数;因FETFCT已经缴纳过考试费用,故此次学分结算中,“应修学分”和“实修学分”全都不包含FETFCT的学分数;

Ì确认路径为: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或校园信息门户(http://portal.fudan.edu.cn)→ 搜索“学费清算”进入功能 →确认缴费。URP教务系统上差额学分栏数值为正数的同学,需补交学费,请通过收费服务平台完成缴费;差额学分栏数值为负数的同学,财务处将予以退款。

Ì请同学们注意, 619日(含619日)为最后补充存款日,620日财务处最后一次通过金穗卡扣款。扣款不成功的同学请尽快在收费服务平台缴纳或到财务处缴费(地点:邯郸校区综合楼北楼111室,枫林校区东1号楼107室。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周三下午不对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