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1                                   浏览次数: 4360


复旦教通字[2015]106

各院系及公共教学部门:

本学期所有课程考试于201618日结束。为做好期末复习、命题、考试、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及试卷保管等工作,特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课程表在排定时,已同时明确了各门课程期末考试的时间,各门课程期末考试务必按照课程表上的时间进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节假日的安排,201611日(周五)为元旦节假日,放假1天。原则上201611日不安排考试。

医口各院系所开设的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考试,以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安排为准。

本学期课程中,如有因排课时排定考试时间不当而必须调整考试时间的课程,须由相应任课教师在与选课学生协商的基础上,由开课院系向教务处提交调整考试时间的书面请示,请示应说明调整考试时间的详细原因和具体安排,并经教学院长(教学系主任)签字;请示在获得教务处分管处长签字批准后,相应课程方能按照调整时间安排考试。未经批准擅自调整考试时间的课程,一经查实,学校将把相应情况纳入院系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中。

1516周开始有各类通识教育课程考试,其中若有随堂进行的课程考试,其试题量、难易度、时间等,由相关院系自行决定,应以不影响后续课程教学为基本原则。请各院系根据随堂考试具体要求,组织好相关考试工作。

1718周为停课考试周,期间每天有三个时间段可以安排课程考试,三个考试时间段分别为:8:30—10:3013:00—15:0015:30—17:30

二、考试纪律

各院系对期末考试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尤其要抓好考场纪律,增强学生的考试纪律观念。学生参加所有课程考试,必须带学生证、正式一卡通或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便监考老师核对。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全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其他电子存储设备。纪学生按《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复旦大学考场规则》要求处理。

教务处特别提醒:凡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考试以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的违反考试纪律者,将被开除学籍;因违反考试纪律而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或受到两次以上处分的学生,将无法获得复旦大学学士学位!

三、监考要求

监考教师由各院系统一安排。每一考场必须安排两名以上监考教师,凡考试人数超过40人的考场,每递增40名考生,则须增加一名监考老师。监考老师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及时对考场进行清场,并把本次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监考老师姓名及有关注意事项写在黑板上。学生须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座位就坐,每张桌子(双人桌)坐一人,监考老师务必引导学生将书包、教材、笔记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指定位置集中归放。

监考老师应集中精力进行监考,核对学生所带证件与其本人及试卷姓名是否相符。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在下发试卷前应认真清点本考场的应考人数,发试卷时人手一份,对已下发的多余的空白试卷应及时如数收回,。监考教师不得在监考时看书、看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主监考教师应全面负责考场纪律,发现违反考场纪律者应当场处理,责令其停止考试,没收其试卷,当场填写《复旦大学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情况记录表》,并于当天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和本院系教学院长(教学系主任)汇报;院系领导应及时核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将书面材料交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邯郸校区综合楼北楼217室,电话:55664936)处理。

四、成绩评定

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每门课程的成绩应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高于70%。请各位任课教师在课程成绩评定中注意考察学生的平时成绩情况,使课程成绩能较好地反映学生修读课程的总体情况。

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卷批阅,并将评定好的课程成绩递交开课院系教务员。教务处将以2016117日(本学期最后一天的下一周周五)为截止日期点检查课程成绩是否已经录入系统。对于无正当事由不按时递交成绩的课程,学校将计为相应院系年度教学工作考评的负面指标。

为便于学生更好地总结课程学习成果,找出学习中的不足之处,得到更好的改进,教务处提倡任课教师在阅卷结束后向学生公布课程考试的参考答案,其中,对于理科卷,建议给出标准答案和解题思路;对于文科卷,建议给出答题要点、思路、涉及理论要素等(已开通E-Learning 的课程,建议通过该平台发布相应信息)。同时,在下学期开学前两周,建议各任课教师利用各自在院系的办公时间(Office Hours为学生就期末考试中的相关问题解疑释惑。

五、文档管理

期末考试阅卷结束后,每门课程均必须作试卷分析。请有关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工作。学生考卷及试卷分析表由各院系作为教学档案妥善保存。

学校继续实施期末考试电子版试题归档工作。请各院系通知相关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后及时将电子版试题汇总到教务员老师处,经教务员汇总整理后,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电子版试题的文件名须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开课学期(年份+学期;其中,年份为4位数;学期以010203标识,01表示春季学期,02表示秋季学期,03代表暑期课程)、卷别(A卷或B卷)等要素。命名格式为: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开课学期- 卷别。例如:市场营销导论-MANA120008.02-201401-A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 复旦大学本科生期末考试试卷规范.pdf

2附件2 复旦大学考场规则.pdf

3附件3 试卷格式样张.doc

4附件4 试卷答题纸样张.doc

5附件5 复旦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封面.doc

6附件6 试卷分析表.doc

7附件7  复旦大学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情况记录表.doc

8附件8 复旦大学学生违反考场纪律处理审核表(A4版,正反面打印).doc

9附件9 复旦大学课程期末考试成绩缓交报备表.docx


(本件主动公开)

                        教务处

                      2015-11-30